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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湖北推行十項出入境便利措施:吸引外籍人才來鄂創新創業
昨日,記者從省公安廳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經公安部批準,即日起,我省將在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實施十項出入境便利措施,吸引各類外籍人才、外籍普通就業人員、外籍華人、外國留學生來鄂創新創業。

這十項便利措施具體內容包括:設立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直通車”,建立市場認定人才機制,放寬外籍華人簽證和居留有效期,放寬對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單位類別、職務級別及工作、居住時限要求,支持外國留學生創新創業,允許外國留學生直接就業,支持外籍青年人才進行實習活動,擴大長期居留許可申請范圍,允許產學研復合型人才多崗位兼職,擴大外籍人才辦理口岸簽證范圍。

外籍人才由職務認定改為收入

如何認定外籍高層次人才?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石軍介紹,除以往的“千人計劃”專傢外,還新增包括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人才、人才計劃入選者、創新創業類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以及經省人才領導小組、湖北自貿區或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協調小組推薦的外籍高層次人才。

建立市場認定人才機制。“在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市工作的、符合市場化認定標準的外籍人員,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取消瞭以往對其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的限制,改由工資和稅收決定。”石軍說,對於年收入和年繳稅標準,省公安廳將根據《關於外國人市場化渠道申請永久居留收入及納稅標準的評定管理辦法》,定期調整並予公佈。2017年,工資性年收入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標準要分別達到人民幣30萬和5萬。

外籍華人可申請長期居留或多次往返

“以往,沒有專門針對外籍華人的出入境便利措施。”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王俊介紹,今後,來鄂工作、學習、洽談、團聚的外籍華人可申請長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簽證,將給外籍華人出入境及停居留提供最大便利。

此外,對符合學歷或居留時限的外籍華人,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該項政策給予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突破性的便利,取消瞭單位類別、擔任“副高”以上職務連續滿四年的要求,將原來“四年內累計居住不少於三年”的時限門檻降低為“連續工作滿四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於六個月”,以此吸引和推動外籍華人回國創新創業。

外國留學生可在鄂創業就業實習

“去年,武漢在東湖高新試點外國留學生就業工作,現將在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市全面鋪開。”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外國人管理室負責人陳簫介紹,對符合學歷要求,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優秀外國留學生,畢業後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突破瞭以往“工作經歷”和“Z”字簽證的硬性要求。對符合學歷要求,有創新創業意願的外國留學生,可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註“創業”);允許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在口岸或境內申請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在鄂進行實習活動。

除留住外國留學生,新政還為企事業單位自主選擇境外人才提供便利:連續兩次成功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外國人,可簽發長期居留許可;急需緊缺的產學研復合型外籍人才,在工作類居留許可上加註“兼職”後,可在產學研不同崗位兼職創新創業。

為推動措施落實落地,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市將配套出臺操作細則,並在自貿區三個片區及武漢市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增設外國人出入境證件辦理窗口。

另據楚天都市報:

為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引才引智

我省推行十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吳昌華通訊員龔軒)來湖北工作、學習、洽談、團聚的外籍華人可以申請長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簽證,外國留學生可以在湖北自貿區或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直接就業。昨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在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施行10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據介紹,湖北公安機關推行10項出入境便利措施,是為瞭積極服務於國傢創新驅動發展、引智引才戰略,服務於重點區域建設。主要涉及外籍高層次人才、市場化認定人才、外籍華人永久居留、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及外籍留學生實習、人才口岸簽等方面。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告訴記者,我省公安機關在湖北自貿區三個片區及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增設外國人出入境證件辦理窗口。原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的持證人,可自願申請換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2008年以來,我省公安機關受理各類永久居留申請274人次,其中特殊人才類及傢屬申請138人次。預計新政實施後,各類永久居留申請量將大幅增長。

10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設立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直通車”。外籍高層次人才包括“千人計劃”,還包括符合國際公認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人才、人才計劃入選者、創新創業類人才及優秀青年人才,經湖北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自貿區工作辦公室或武漢全創改協調小組推薦,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

建立市場認定人才機制。在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工作的外籍人員,連續4年工資性年收入(稅前)超過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倍;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標準的外籍人員,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2017年的標準是工資性年收入和繳納個人所得稅分別達到人民幣30萬元和5萬元,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不再限制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

放寬外籍華人簽證和居留有效期。來鄂工作、學習、洽談、團聚的外籍華人可申請長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簽證。給外籍華人出入境及停居留提供瞭最大便利。此前沒有專門針對外籍華人的出入境便利措施。

放寬對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單位類別、職務級別及工作、居住時限要求。符合學歷或居留時限的外籍華人,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取消瞭單位類別、擔任“副高”以上職務連續滿四年的要求,將原來“四年內累計居住不少於三年”的時限門檻降低為“連續工作滿四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於六個月”。

支持外國留學生創新創業。為符合學歷要求,有在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創新創業意願的優秀外國留學生,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註“創業”)。

允許外國留學生直接就業。對符合學歷要求,被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有關單位聘雇的優秀外國留學生,畢業後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突破瞭“工作經歷”和“Z”字簽證的硬性要求。

支持外籍青年人才進行實習活動。對經我廳出入境管理局備案的單位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入境,或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進行實習活動。為外籍青年人才來鄂實習給予政策支持。

擴大長期居留許可申請范圍。為在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已連續兩次成功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外國人,簽發長期居留許可。

允許產學研復合型人才多崗位兼職。急需緊缺的產學研復合型外籍人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在工作類居留許可上加註“兼職”後,可以在台灣申請商標產學研不同崗位兼職創新創業。

擴大外籍人才辦理口岸簽證的范圍。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有關選聘的外籍人才,在湖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武漢航空口岸簽證處申請辦理

Z字、R字簽證的,經申請,可從任意具有口岸簽證簽發權的口岸入境。


【摘要】

為推動措施落實落地,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市將配套出臺操作細則,並在自貿區三個片區及武漢市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增設外國人出入境證件辦理窗口。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告訴記者,我省公安機關在湖北自貿區三個片區及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增設外國人出入境證件辦理窗口。


昨日,記者從省公安廳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經公安部批準,即日起,我省將在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實施十項出入境便利措施,吸引各類外籍人才、外籍普通就業人員、外籍華人、外國留學生來鄂創新創業。

這十項便利措施具體內容包括:設立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直通車”,建立市場認定人才機制,放寬外籍華人簽證和居留有效期,放寬對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單位類別、職務級別及工作、居住時限要求,支持外國留學生創新創業,允許外國留學生直接就業,支持外籍青年人才進行實習活動,擴大長期居留許可申請范圍,允許產學研復合型人才多崗位兼職,擴大外籍人才辦理口岸簽證范圍。

外籍人才由職務認定改為收入

如何認定外籍高層次人才?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石軍介紹,除以往的“千人計劃”專傢外,還新增包括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人才、人才計劃入選者、創新創業類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以及經省人才領導小組、湖北自貿區或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協調小組推薦的外籍高層次人才。

建立市場認定人才機制。“在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市工作的、符合市場化認定標準的外籍人員,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取消瞭以往對其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的限制,改由工資和稅收決定。”石軍說,對於年收入和年繳稅標準,省公安廳將根據《關於外國人市場化渠道申請永久居留收入及納稅標準的評定管理辦法》,定期調整並予公佈。2017年,工資性年收入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標準要分別達到人民幣30萬和5萬。

外籍華人可申請長期居留或多次往返

“以往,沒有專門針對外籍華人的出入境便利措施。”武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王俊介紹,今後,來鄂工作、學習、洽談、團聚的外籍華人可申請長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簽證,將給外籍華人出入境及停居留提供最大便利。

此外,對符合學歷或居留時限的外籍華人,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該項政策給予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突破性的便利,取消瞭單位類別、擔任“副高”以上職務連續滿四年的要求,將原來“四年內累計居住不少於三年”的時限門檻降低為“連續工作滿四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於六個月”,以此吸引和推動外籍華人回國創新創業。

外國留學生可在鄂創業就業實習

“去年,武漢在東湖高新試點外國留學生就業工作,現將在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市全面鋪開。”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外國人管理室負責人陳簫介紹,對符合學歷要求,被有關單位聘雇的優秀外國留學生,畢業後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突破瞭以往“工作經歷”和“Z”字簽證的硬性要求。對符合學歷要求,有創新創業意願的外國留學生,可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註“創業”);允許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在口岸或境內申請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在鄂進行實習活動。

除留住外國留學生,新政還為企事業單位自主選擇境外人才提供便利:連續兩次成功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外國人,可簽發長期居留許可;急需緊缺的產學研復合型外台中商標權申請籍人才,在工作類居留許可上加註“兼職”後,可在產學研不同崗位兼職創新創業。

為推動措施落實落地,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市將配套出臺操作細則,並在自貿區三個片區及武漢市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增設外國人出入境證件辦理窗口。

另據楚天都市報:

為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引台中商標申請流程才引智

我省推行十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吳昌華通訊員龔軒)來湖北工作、學習、洽談、團聚的外籍華人可以申請長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簽證,外國留學生可以在湖北自貿區或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直接就業。昨日,省公安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在湖北自貿區和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施行10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據介紹,湖北公安機關推行10項出入境便利措施,是為瞭積極服務於國傢創新驅動發展、引智引才戰略,服務於重點區域建設。主要涉及外籍高層次人才、市場化認定人才、外籍華人永久居留、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及外籍留學生實習、人才口岸簽等方面。

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告訴記者,我省公安機關在湖北自貿區三個片區及武漢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增設外國人出入境證件辦理窗口。原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件的持證人,可自願申請換發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2008年以來,我省公安機關受理各類永久居留申請274人次,其中特殊人才類及傢屬申請138人次。預計新政實施後,各類永久居留申請量將大幅增長。

10項出入境便利措施

設立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直通車”。外籍高層次人才包括“千人計劃”,還包括符合國際公認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人才、人才計劃入選者、創新創業類人才及優秀青年人才,經湖北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自貿區工作辦公室或武漢全創改協調小組推薦,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

建立市場認定人才機制。在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工作的外籍人員,連續4年工資性年收入(稅前)超過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倍;每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標準的外籍人員,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2017年的標準是工資性年收入和繳納個人所得稅分別達到人民幣30萬元和5萬元,可直接申請永久居留,不再限制單位類別和職務級別。

放寬外籍華人簽證和居留有效期。來鄂工作、學習、洽談、團聚的外籍華人可申請長期居留或多次往返簽證。給外籍華人出入境及停居留提供瞭最大便利。此前沒有專門針對外籍華人的出入境便利措施。

放寬對外籍華人申請永久居留單位類別、職務級別及工作、居住時限要求。符合學歷或居留時限的外籍華人,可直接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取消瞭單位類別、擔任“副高”以上職務連續滿四年的要求,將原來“四年內累計居住不少於三年”的時限門檻降低為“連續工作滿四年、每年在我國境內實際居住累計不少於六個月”。

支持外國留學生創新創業。為符合學歷要求,有在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創新創業意願的優秀外國留學生,簽發居留期不超過2年的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加註“創業”)。

允許外國留學生直接就業。對符合學歷要求,被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有關單位聘雇的優秀外國留學生,畢業後可以按規定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突破瞭“工作經歷”和“Z”字簽證的硬性要求。

支持外籍青年人才進行實習活動。對經我廳出入境管理局備案的單位邀請前來實習的境外高校外國學生,可申請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入境,或在境內申請變更為短期私人事務簽證(加註“實習”)進行實習活動。為外籍青年人才來鄂實習給予政策支持。

擴大長期居留許可申請范圍。為在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已連續兩次成功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問題的外國人,簽發長期居留許可。

允許產學研復合型人才多崗位兼職。急需緊缺的產學研復合型外籍人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在工作類居留許可上加註“兼職”後,可以在產學研不同崗位兼職創新創業。

擴大外籍人才辦理口岸簽證的范圍。自貿區或全創改試驗區內有關選聘的外籍人才,在湖北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武漢航空口岸簽證處申請辦理

Z字、R字簽證的,經申請,可從任意具有口岸簽證簽發權的口岸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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